天生温暖 上篇 (是千玺爸爸吗?)

天生温暖

上篇

千玺小哥哥?不,这次是千爸爸了。


生病,在家。请病假多日。

易烊千玺昨日回来的,他离开几个礼拜,我没有告诉他,我生病的事。

应该说,是硬撑,把原本的小感冒演变成了剧烈的发烧。

他一回家,见车还在车库里,我的拖鞋不在门口,没有出门,家里凌乱,走到二楼,看到我躺在床上,把自己努力窝在一床被子里。

“你,帮我去泡个热水袋吧。”我和抓到救命稻草一样见他出现。

“这怎么了?”他去到洗手间烧水。

我只觉得小腹痛的我头晕。这四月的天气,阴雨阴冷。

发烧加例假,这几日一个人,现在终于把他盼来了。

他固然不会问,怎么生病也不告诉他,他好赶回来照顾我。

因为从认识到恋爱现在同居,彼此性格都全然知晓。

他走过来了,热水袋也来了。我不能动,一动,这小腹以下就和散架一样。

想起当时国中认识时候,我还是中长跑的好手,身体特棒。姨妈期也能妥妥的和千哥去徒步七八公里,他也不曾发觉。只是在上洗手间时候,他一定要给我拿包,我说不了。我要拿换的卫生巾,却不能只说。

一来二去,只好说出了口。

他长大了嘴巴,问:“你别硬撑……”

“我一不痛,二不累,三不会乱发脾气,就是流点血,你怕啥!”

我唬他,看他一脸不可思议样。

可是,今昔不同往日。这发烧受凉遇上姨妈期,就不行了。

“哎,吃东西了不?”他一边给我被窝里塞热水袋,一边把脸贴过来问我。

“吃不下……”我看看他。

“是嘛。”

本来靠着抱枕,现在靠着他。我怀里热水袋,另一边我在他怀里。

这个时候时候,他像是想起了什么。

“对了,你姑母打电话来,说稍微晚点要送小成过来。”

本来身体开始暖乎乎的,感觉小腹疼痛减缓,听到小成的名字,我的头巨痛起来。

“你干嘛……”他看我皱眉头。

这个娃,虽然不闹腾,但是小孩子这种生物,终究是极其麻烦的。

“我伺候不了这大爷。”我往被子里钻。

“还不是有我。”他搂了搂我。

我突然就,心里一阵不爽。我这可把你盼来了,半路杀出来一个小成要。

不过说实话,小成是我这边的亲戚,自然是我该多担当点。反过来,我是一幅嫌弃心态,真的不应该的啊。

大概是,他的怀抱有特别的感觉,总是让我能够安心。我总是把鼻子埋到他的脖颈深处接近胸膛的地方,闻味道。

“刚下飞机,还没来得及洗呢。”他嘴巴上虽然这样说,却还是任由我蹭他。

但是,他的手撩开了我的领口。

“这是怎么了?”他松开了怀抱,伸手拉我的衣服。

前几日,因为身体实在难受,就去刮痧。后背,后脖子那里,都是黑红色的痧痕,几日不退。

“烧的厉害,现在呢”他拢了拢我的衣服,拍了拍我的肩头。

“退了。”我拉着她的手,开始有点迷迷糊糊。

“去给你煮粥。”

“别,抱一会儿……”眼皮沉了下来。

背上一下一下的,他捋过,那些痧痕也不痛了。

只是听到一句:“下次,至少给我说一声,好吗?”

我想说好,只是意识很沉。






再次醒来的时候,抬眼看窗帘的缝隙。天已经暗了下来,房间没有光源,昏暗。

易烊千玺半卧着,还拉着我的手,牵强着身子。

我动了动身子,电话就响了。

我想去接,别把他吵醒了啊。我还没勾到他的手机,却被人从背后勾住。

“喂?”他先我一步,接起电话,紧了紧我腰上的被子。

“小成给送来了,我下去了。”他起身,打开了台灯。

一听到,小成到了,我心里尽然有些怨气。

这个小男孩,机灵,长的也是可爱,非常讨人喜欢。也不会哭,道理也很说的通,但是……

是我不好,是我,不喜欢孩子,罢了。

噔蹬蹬,跑楼梯的小孩子的脚步。

门没开,就听见小成的叫声。

“孃孃,孃孃!”他推门进来。

“您这是怎么了?”他看我躺在床上,大眼睛瞪的圆圆的话。

“孃孃有些累,休息呢。”易烊千玺蹲下来给他说,也摸了摸我的额头。

这小家伙也好,装着也点起脚跟摸了摸我的额头。然后转过去摸易烊千玺的。

“嗯,确实有点烫,和玺子哥的不一样。”

我没力气去纠正他了……小混蛋。

易烊千玺比我小了五岁,第一次带他去家里,家里人都好奇着,我这个28岁还未嫁的老姑娘带着个怎样的小男友回家。

晚饭后,易烊千玺和我在阳台,好暂时躲过大人们。他勾了勾我的腰,低头问:“你说,今晚你本家怎么给分房间,要不告诉爸妈,在英国那会儿,我们都睡过了?”

这话听的我,身子一颤,再怎么流氓的话,他也不是没说过,可是毕竟这里……

“唔,”他吻我,然后我腰上的手有点撩火。

“哥,够了!叫你玺子哥,行了吧……”我求饶。

“玺子哥?”突然的声音,把我两吓得都僵住了。

回头一看,小成在阳台移门,从缝里钻呢,他身子小,进得来。

“咦,你是玺子哥。”

我记得当时易烊千玺的表情,是爆绝对的宠溺……他抱起小成,说:“我是。”

于是就从这个时候开始了乱了辈分的叫法,我是小成他孃孃,而他是玺子哥!我们,没乱伦!

当看他抱起小成时候,我有种,感觉,就是,此刻的他和他在床上的魅力相当的,。

不不不,那时候,我们还没有发展到那一步,只是睡过同床,没做什么呢。

因为我始终觉得,他在骗得我这个老姑娘的肉体后,会远走高飞……结果,他告诉我,其实他始终害怕在尝到我的美妙后,我会离他而去,寻找新的小鲜肉。

这恋爱,谈的没啥大意思,没一个人是放心安心。直到,一次,我同他乘火车去坎布里亚,英国的一个乡村骑自行车。

有一段是石子路,颠簸中,我没有把控好方向,摔了一跤,膝盖磕坏了。

当时,我摔下去的时候,叫了一身,他本来骑在我前面,回头,扔了自行车就跑回来。

伸出舌头就舔我的膝盖。

“脏!你干嘛呢!”我推开他。

“我手也不干净,止血。”他嘴里有血,然后呸了一口,继续去允吸。

“没事。”我推开他,但是血还是哗哗的流,他跑去自行车那里,从包里拿出矿泉水就对着我膝盖冲。

“没多远了,到了旅馆再弄吧。”我说。

“我骑你吧。”他抱起我。

“那我的脚踏车?”我想撑一下,也不至于流血过多的。

“到了旅店,我再回来取好了。”

我不听,便要去扶起自行车。

结果膝盖那里血有冒了出来,还撕裂的痛。

“别逞强,听我的,好吗?”

“好。”我痛的龇牙咧嘴。

到了旅店安排我住下后,他出门去取自行车,已经天暗下来了。

然后没多久就全黑了。我煮了茶,然后等他。

很久,很久,我觉得很久。旅店的狗每次叫,我都出去看,是不是他回来了。

旅店的英国阿妈问我,那是不是你哥?

我笑了说,您看我长的小姑娘嘛?其实我大他五岁呢,他是我男朋友。

亚洲女孩子的优势,就是猜不着年龄吧。


后来,他终于来了。骑着单车,从黑暗中出现,然后进屋子。

满头的汗。

这一路黑漆漆的,他害怕嘛?他路上没遇上什么吧。

紧紧的抱住他,当时我小声说了一句:玺子哥,我们不分开了好吗?

他说,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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